药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2-18浏览次数:158

院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学院行政工作。负责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全学院教师的业务学习,研究协调各阶段的工作。

二、全面主持制定本学院的专业和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及实习基地的建设、教科研工作等各项规划。

三、审核学院所属专业教学计划和大纲,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高等教育的法令、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教学要求和规章制度。

五、负责本学院新设专业的可行性调研、组织专家论证等工作。

六、负责本学院专业课程教师的录用及外聘教师的聘用工作。

七、负责本学院的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认真组织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八、组织制定实验、实习及毕业(课程)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九、组织制定并审定上报学校的教学设备、实验、实习材料的购置计划。

十、负责制订本学院当年科教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