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发布者:董晓彤发布时间:2023-12-03浏览次数:12

滨州医学院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由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实验技术人员、实验课教师、学生组成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联动责任体系,逐级落实责任制。

一、药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 王春华、耿  涛

副组长: 侯桂革、张加余、武小清、高佳佳

组  员: 辛文妤、秦加阳、姜  静、徐茂磊、林  莺、陈向明、王巧云、马丽英、李珂珂、 赵  峰、魏光成、王晓艳、张  静、潘效红、谢则平、姚庆收、许维娜、高  雪、武玉永、卞伟华、于鹏飞、刘向勇、姜吉刚、王少平、柳  新

秘  书:耿子凯、马运琪、刘蓓芳

药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全面工作,如实验室安全制度的制定,督导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协调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实验操作过程、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及定期进行评估: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工作等。

二、教学实验中心主任、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责任

1.中心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执行、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

3.指导或督促做好中心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督促解决中心实验安全与环保中的重要事宜。

5.定期组织安全实验技术人员及实验教师对实验中心所有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检查。

6.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学安全检查。

7.负责监督实验中心易燃、易爆和易制毒等物品的购买及收发,并对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危险品进行监督。

实验室技术人员安全责任

1.负责实验中心全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出现事故及时处理和上报。

2.负责实验中心安全环境卫生,及时清扫,并做好记录。

3.负责实验中心安全设施和器材的定期检验和更换。

4.负责新入学学生的安全教育考试、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初次进入实验室必须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和指导。

5.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6.预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能有效使用。

7.所管理的实验室严禁吸烟或焚烧其它物品。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现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6913110)

8.每天离开实验室前,要作必要的安全检查,关水断电,关窗锁门,填写安全台账。

9.负责所管理实验室安全设施和器材的检查与更换。

10.负责配合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仪器资产清查、入账、报修;实验室管理档案的准备、整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四、实验教师安全责任

1.实验教师要对上课期间的实验器材和实验过程进行管理,严格按实验规程操作,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实验过程中水、火、电、气、仪器、设备、工具的监管,尤其是危险实验药品的管理,防止发生意外。

2.实验教师使用实验药品,保证危险药品不流向学生,不流向社会。如果药品流出发生意外和安全危害,实验教师负主要责任。

3.上实验课时必须按规定指导学生操作。    

4.上实验课学生做实验时,实验指导教师不得离岗,离岗后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实验指导教师负主要责任。

5.实验课时使用到的危险药品,必须向学生强调,不要用手拿、用鼻闻,没有强调的发生意外,由实验教师负主要责任。

6.安全事故应急措施: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责任人应立刻进行应急处理,同时通知辅导员及学院领导。

五、学生安全责任

1.提高自我防范、保护能力,增强防火、防盗、防毒、防意外伤害意识。

2.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仪器操作规定和安全制度条例。

3.禁止在实验室打架斗殴、聚众起哄等干扰他人正常实验的违纪行为。

4.禁止把实验室有腐蚀性或有毒药品带出危害他人,私自带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学生进实验室之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通过安全测试系统测试,成绩不低于90分为合格。

6.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烹饪、进食。

7.实验过程中发生把实验用物品碰洒、损坏等情况,并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危害的,当事人负主要责任。

8.实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宜,实验教师已经告知,但学生没有按要求操作,造成自己和他人危害的,当事人负主要责任。


药学院    

2022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