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现公布药学院(葡萄酒学院)2023年12月申请药学专业硕士学位人员答辩安排。具体安排见下表。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药学院教科办。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10月26日。
联系电话:6913719
药学院
2023年10月19日
根据《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现公布药学院(葡萄酒学院)2023年12月申请药学专业硕士学位人员答辩安排。具体安排见下表。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药学院教科办。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10月26日。
联系电话:6913719
药学院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