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药学院(葡萄酒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董晓彤发布时间:2023-03-29浏览次数:801

滨州医学院药学院(葡萄酒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滨州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负责本院复试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管理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成立以学院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学院成立专家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每组57人,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另设钉钉候考室秘书1人。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学科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复试工作、评定复试综合成绩、上报复试结果等。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

()安全性。提前做好网络复试场地安排、模拟预演及备用网络准备。

()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科学性。各学科、专业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分数线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3年国家A类地区线。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核

按照教育部和《滨州医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我院将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线上复试需在考试前完成对考生的“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在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6份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滨州医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7份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滨州医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人。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放弃复试者和复试不合格者,复试费均不予退还。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考生须主动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我院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加分加入初试总分,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为了确保考试流程、复试小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公平性。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本学院所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平台: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待考平台使用钉钉软件(腾讯会议作为备选平台)。开考前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在考中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严防作弊,防范通过ChatGPTAI技术作弊。同时要对涉考工作人员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培训。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指南提前向考生公布。

3.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3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每位考生线上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学科专业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题库命制。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对考生英语能力进行测试。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50分,以面试问答的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行考察。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为了充分了解考生在大学期间的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我院要求考生提供《考生个人考查表》(附件3)及《考生个人考查表-匿名版》(附件4),应包含考生在本科期间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创新创业、学科竞赛以及毕业论文等活动内容,该表需在考前提交,并作为综合素质测试项目的考查内容之一。

4.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20234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20234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2)复试系统操作说明、复试流程及规范另行发布。

5.其他要求

 (1)各学科专业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并进行足量题库命制,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2)复试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3)复试采取“一平台”(学信网)、“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4)考官应参考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

5)学院办公室、教科办协助负责落实录音录像设备,远程线上复试设备等,并做好备份设备预案。录音录像保存文件需为数字格式。录音录像文件于复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处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下载《滨州医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4),按要求填写、提交。面试时加强对考生诚信方面的考察,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考生须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3日内,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个人体检报告证明并提交所属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统一进行体检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调剂

(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bzmc.edu.cn/)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剂要求

1.我院接收的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资格线,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调出与调入学科2023A类地区国家线。

2.申请调剂的学科应当与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于调入专业全面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药学学术学位、药学硕士专业学位和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均不接受一志愿报考护理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学、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诊断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调剂考生。

4.调入专业初试科目为英语()的仅接收初试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调入专业初试科目为英语()的可接收初试科目为英语()或英语()的调剂考生。

5.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上述要求若有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2.考生申请调剂我院后,药学学术学位考生按照二级学科方向(药物化学-100701、药剂学-100702、药物分析学-100704、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5、药理学-100706)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生物学学术学位考生按照二级学科方向(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细胞生物学071009、微生物学-071005、生物信息学-0710Z1)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药学、中药学和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按照该专业初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收到复试邀请后,请务必于6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如考生未在6小时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根据考生选择的复试科目(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药理学、现代分子生物学)进行分组复试。

4.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根据考生选择的复试科目(生物技术制药、生物医学工程)进行分组复试。

5.调剂期间,调剂学科、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和计划变更随时作出调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五、录取

(一)总成绩分布情况

成绩种类

初试成绩

100

100

业务课科目1

300

150

业务课科目2

150

初试总分


500

复试成绩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100

英语能力测试

50

综合素质测试

150

复试总分


300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总分/3]×40%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1.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再比较初试成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时,再比较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如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亦相同,再比较复试成绩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2.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90分或英语能力测试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药学学术学位考生按照二级学科方向(药物化学-100701、药剂学-100702、药物分析学-100704、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5、药理学-100706)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生物学学术学位考生按照二级学科方向(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细胞生物学071009、微生物学-071005、生物信息学-0710Z1)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药学、中药学和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均按照该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培养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药学学术学位考生按照二级学科方向(药物化学-100701、药剂学-100702、药物分析学-100704、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5、药理学-100706)分别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生物学学术学位考生按照二级学科方向(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细胞生物学071009、微生物学-071005、生物信息学-0710Z1)分别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药学、中药学和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均按照该专业分数分别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拟录取,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监督制度

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远程线上复试现场巡视,并派出监察员进行监察。

(三)信息公示制度

1.药学院在“滨州医学院药学院”网站中的“招生工作”专栏,及时发布“研究生复试工作”招生信息以及进行复试期间各项工作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我校官方宣传渠道通过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bzmc.edu.cn/)和“滨医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发布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研究生处招生邮箱:yjszsk@126.com,联系电话:0535-6913252。药学院招生邮箱:binyiyaoxueyuan@163.com,联系电话:0535-6913719

(四)回避制度

招生单位要明确复试工作人员要执行的回避制度有关要求。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学院相关复试信息公示期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组织相关学科组进行复议。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安全保密是复试录取工作的生命线,各院(系)要按照“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要求,全力做好复试安全保密工作。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院(系)须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每个学院不少于2人。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滨州医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对考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根据2019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七)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研究生处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研究生处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八)为保证疫情期间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安全进行,学校将加强对复试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管控。所有复试考生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来校;复试工作人员进校前一律核验身份、体温检测、登记备案。复试面试现场要提前消毒,保持通风,配备防疫相关物品。复试工作人员除面试外,严禁进行其他聚集性活动。



                                                  

                                                     药学院(葡萄酒学院)

                                                        2023年3月29日